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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工程施工合同,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时间:2022-05-26

  生活中,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认识、存在合作关系等各种原因,往往双方没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仅凭口头约定,就开工了。这种情况,是极易发生纠纷,并引发官司的,然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充分的证据肯定无法胜诉。那么没签工程施工合同,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材料呢?

  建筑工程官司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发生纠纷,有无法协商处理时,打官司就是双方最好的选择了,但是到法院打官司,是需要讲证据的,只要证据充分,才能胜诉。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1、书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

  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注意,商讨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或合同变更文件。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9、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0、.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包括:工资单、工资报表、工程款帐单,各种收付款原始凭证,总分类帐、管理费用报表,工程成本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