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基本理念的认识
时间:2022-05-25
一、刑事诉讼法基本理念的认识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主要包括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三个。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1.惩罚犯罪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赋予,保障人权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
2.当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发生冲突时,犯罪控制模式往往选择惩罚犯罪,正当程序模式则往往选择保护人权。
(二)现代人权保障理念的核心是维护人的价值和尊严。
(三)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1.实体公正是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是过程的公正。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终极目的都在于公正解决纠纷。
3.在追求实体正义的过程中应将程序正义放在优先地位。
(四)诉讼效率
二、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有哪些
(一)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二)审理刑事案件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三)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四)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
(五)刑事审判实行陪审制度。
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而不能相互代替和混淆。
(三)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五)依靠群众。
(六)审判公开。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十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十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十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十四)刑事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