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后,很多工友以为“医药费报完就结束了”。实际上,根据伤残情况和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主张的待遇项目远不止医药费。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讲清工伤认定后有哪些赔偿项目、大致怎么理解。
一、赔偿项目先看清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因工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几个常见项目怎么理解
1. 医疗费、康复费: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药品目录的费用,按规定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等级不同金额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后,按规定按月领取;
5. 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
6.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另有规定。
不同伤残等级、不同地区在具体标准和计算口径上存在差异,本文不展开具体数字,应以现行规定和当地执行口径为准。
三、单位没缴社保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四、别漏了这几件事
1. 保留全部医疗票据、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原件妥善保管;
2. 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直接决定多项待遇;
3.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涉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的领取条件,各地执行口径不同,建议提前确认清楚。
五、实务提示
每一项待遇的申领都有程序和材料要求,少一项材料就可能被退回。赔偿项目较多、计算口径复杂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逐项核对,避免漏项或算错。
金松律师简介: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现任天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金松律师专职处理劳动与工伤类案件,累计经办数百起,带领团队处理劳动工伤类案件超千起,擅长劳动仲裁败诉后的翻盘维权、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外卖骑手等平台用工维权等疑难问题。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金松律师咨询电话:金松律师:13316253830、18924242307;全国咨询专线:4006881681、4008556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