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劳动者拿到调解协议书,公司却付了一笔就停住,对剩余债务消极应付。除了仲裁、诉讼,其实还有一条成本更低、节奏更快的路径,督促程序(支付令)。本文结合天习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讲清支付令在此类纠纷里的适用条件。
2024年,刘先生(化名,下同)遭遇网络诈骗后报了警,但刑事追赃需要时间,钱一时拿不回来。就在这个时候,一家咨询公司(化名)联系刘先生,称可通过民事诉讼立案追款。
2025 年最高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的法律定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仍有一定操作空间;但法释〔2025〕12 号第十一条明确:期满后继续用工超过一个月且未提异议的,劳动者请求以原条件续订,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用人单位的“黄金一个月”窗口一旦关闭,再想终止用工,就可能从“合法终止”变为“违法解除”。天习律师事务所近期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正是这一变化的典型案例。
前言: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是许多债权人在执行阶段都会碰到的现实困境。当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手段、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时,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往往成为债权人推动债权实现的一条可行路径。然而,这条路并非畅通无阻。此前,天习律师事务所林梓淇、严上力代理的一起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裁定不予受理;天习律师代理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借这起案件,我们想和大家聊一个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时容易
前言:企业经营遇到难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困难”两个字,能不能成为不发工资的理由?这起由天习律师事务所吴东鑫律师代理的四名员工集体维权案件,仲裁委给出的答案很明确:不能。
导语:一对双胞胎女儿,父亲要,母亲也要。男方条件不差,女方也有稳定工作,双方抚养能力旗鼓相当。法院委托的亲子关系评估结果,还对女方不利。法官直言:如果坚持判决,两个孩子大概率都会判给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