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单路上摔伤、跑夜班出了事故,平台却说“你跟我们不是劳动关系,自己担着”——这是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常遇到的困境。平台用工受伤能不能维权、走什么程序,本文讲清基本路径。
一、先看用工模式
平台用工形式多样:有的与平台或合作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有的签合作协议,有的没有任何书面文件。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与用工模式的实际情况密切相关,不能只看“平台”两个字。
二、劳动关系怎么判断
依据劳社部发〔2005〕12 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主体适格;二是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骑手、司机是否受平台或站点排班管理、是否按平台规则考核、报酬是否由平台结算,都是判断的关键。
三、维权路径怎么选
1. 构成劳动关系的,受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1 年内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享受相应待遇;
2. 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个人间劳务关系的,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按双方各自过错主张责任;
3. 受伤是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如被车辆撞伤),可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四、这些证据要留好
1. 接单记录、订单截图、行程轨迹;
2. 与平台、站长、调度员的聊天记录;
3. 报酬结算记录、银行流水;
4. 工作服、头盔等带有平台标识的物品照片;
5. 就医记录、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
五、实务提示
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认定目前各地口径仍在不断完善,个案结果差异较大。证据越完整,维权路径越清晰,建议受伤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判断走工伤认定还是其他途径更合适。
金松律师简介: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现任天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金松律师专职处理劳动与工伤类案件,累计经办数百起,带领团队处理劳动工伤类案件超千起,擅长劳动仲裁败诉后的翻盘维权、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外卖骑手等平台用工维权等疑难问题。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金松律师咨询电话:金松律师:13316253830、18924242307;全国咨询专线:4006881681、4008556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