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付变美”“分期无压力”——不少消费者在医美机构引导下办理了医美分期贷款,事后发现利息高得离谱,甚至机构跑路、贷款却要照还。医美贷纠纷涉及医美服务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重关系,处理思路要先分清。
一、先分清两个法律关系
医美贷通常是消费者向贷款机构借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医美机构用于消费。因此存在两层关系:消费者与医美机构的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与贷款机构的借贷关系。维权时要分别梳理。
二、关于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消费者可以核算贷款合同的实际利率,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依法不应支持。
三、哪些情形可能主张合同无效
1. 消费者并未真实签署借款合同,被诱导或冒名办理贷款;
2. 贷款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质,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借款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上述规定第十四条);
3. 医美机构与贷款方串通,虚构服务套取贷款。
需要说明,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消费者是否承担还款责任,要结合签署情况、资金流向和证据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四、实务提示
遭遇医美贷纠纷,要保存贷款合同、放款记录、还款记录以及与机构、贷款方的沟通记录。医美服务部分涉及虚假宣传、欺诈的,可另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具体案件涉及证据与责任分配,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金松律师简介: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八年一线实务经验,现任天习医美团队负责人、律所高端诉讼中心医美医疗纠纷业务负责人。金松律师专注医美退费、虚假宣传欺诈(退一赔三)、术后人身损害赔偿、非法行医维权、医美合同违约等纠纷,办案坚持“资质审查+证据体系构建+行政投诉与民事索赔双线并行”。据官网公开信息,金松律师及团队累计代理医美纠纷案件数百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 800 万元。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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