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早高峰骑电动车被撞、下班路上遭遇事故——很多上班族都关心一个问题: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答案是:有条件算。本文讲清法律怎么规定、要满足哪些条件、出了事怎么做。

一、法律怎么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

1. 时间上:属于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2. 路线上:属于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即往返于住所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

3. 事故性质: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4. 责任划分:本人不负主要责任,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包括本人无责任和负次要责任两种情形。

以上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缺一项都可能影响认定。

三、出了事故怎么做

1. 第一时间报警,取得事故认定书等法律文书;

2. 及时就医,保留诊断证明、病历、医疗票据;

3. 通知用人单位,由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可在 1 年内自行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4. 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沟通记录,证明事发当日的上下班情形。

四、单位不认怎么办

1. 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 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同时,本次事故如系他人侵权造成,还可另行向侵权方主张赔偿。

五、实务提示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这类案件的关键点,事故认定书是最重要的证据。轻微事故也建议报警处理,否则后续认定工伤会缺少责任划分依据。

金松律师简介: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现任天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金松律师专职处理劳动与工伤类案件,累计经办数百起,带领团队处理劳动工伤类案件超千起,擅长劳动仲裁败诉后的翻盘维权、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外卖骑手等平台用工维权等疑难问题。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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