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患者在医院就诊、手术后出现损害后果,家属往往既痛苦又茫然:到底能不能赔、找谁赔、怎么启动程序?医疗纠纷专业性强、流程复杂,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讲清医疗损害赔偿怎么主张。
一、责任认定的基本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医疗损害责任以“过错”为前提,需要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维权四步走
第一步:封存、复印病历。病历是医疗纠纷的核心证据,建议第一时间要求封存病历原件、复印全部病历资料,防止证据变动。
第二步:梳理诊疗经过,固定费用票据、检查报告、用药记录等材料。
第三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是否构成医疗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程度,通常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来确定。
第四步:协商或诉讼。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患者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主张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四、实务提示
医疗纠纷中,病历封存和鉴定申请往往决定案件走向,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尽早启动;不要轻易签署“和解协议”,先看清鉴定结论和赔偿项目。每起医疗纠纷的事实和过错程度不同,具体主张应结合个案确定。
金松律师简介: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八年一线实务经验。金松律师专注人身损害法律事务,业务覆盖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医疗与医美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网络人身侵权、未成年人侵权等领域。据官网公开信息,金松律师为当事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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