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住院后,不少人只知道“对方要赔钱”,却说不清到底能主张哪些项目。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明确列举,本文按现行规定整理一份完整清单,便于对照计算。
一、法定赔偿项目清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重点项目怎么算
1. 医疗费:凭票据主张,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支出。
2.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需提供收入证明、误工证明。
3. 护理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4. 交通费:凭票据主张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伤情和治疗需要,按合理标准确定。
6. 残疾赔偿金: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 死亡赔偿金:同样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三、还有哪些可以主张
1. 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合理费用;
2. 丧葬费:按实际合理支出主张;
3.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实务提示
所有项目都要有证据支撑,医疗票据、病历、鉴定意见、收入证明要妥善保存;伤残情况建议依法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残疾赔偿金。赔偿项目多、计算口径细,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逐项核对。
金松律师简介: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八年一线实务经验。金松律师专注人身损害法律事务,业务覆盖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医疗与医美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网络人身侵权、未成年人侵权等领域。据官网公开信息,金松律师为当事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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