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辽宁鞍山一家灵活用工平台的案件:这家平台五年间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九点五一亿元,把下游企业的正式员工包装成灵活用工人员,虚构服务、虚开发票,帮助下游企业少缴社保和个税,甚至套取企业资金。案件已由公安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八百一十九户下游受票企业全部被牵出。
去年,越秀区一家餐饮连锁企业收到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的行为处少缴税款一倍罚款,金额合计两百三十余万元。老板林姐拿到告知书后愣住了——她以为接下来就是直接交罚款,不知道在正式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还有一个"听证"程序可以用。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做了系统梳理:虚开税款数额十万元以上定罪,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五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这个司法解释出来之后,我办理的多起虚开案辩护思路也随之调整。
2026年的广州,做企业的老板们聚会时聊得最多的话题之一,就是"金税四期到底有多厉害"。花都区一家做服装加工的陈总去年接待了一次税务风险应对辅导,税务系统直接列出了他们公司近三年的二十三个疑点指标:进销项品名背离、社保人数和工资申报人数差异过大、个人账户收款异常、成本费用结构偏离行业均值……每一条都指向一个方向:你们公司可能有问题。
天河区一位做投资的周总,前两年把自己持有的一家科技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权以两千八百万的价格转让给一家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完、工商变更做完,他以为这事就结束了。结果去年税务局通过股权转让数据比对发现他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直接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补缴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五百余万,外加滞纳金。
增城区一家制造业企业,去年被区税务局稽查局认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进项转出并补缴增值税一百二十万元,同时处一倍罚款。企业老板老陈拿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第一反应是要打官司,但他不知道告税务局,第一步不是去法院,而是先经过一道"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