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根据省高院《关于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工作需求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与特邀调解要求匹配程度等多方面对参与人员进行考核,最终聘任特邀调解组织16个、特邀调解员64名,参与诉前联调工作。其中,本所方丽英律师、毛紫灵律师被聘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聘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