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24小时待命的消防员在待命住所死亡,因家属误填死亡日期导致工伤认定受阻。林梓淇律师以三份关键证据,精准锁定死亡时间,并成功论证“待命住所属于工作岗位合理延伸”这一核心法律争议点,最终推动人社局撤销原决定并认定工伤——这不仅是个案胜利,更是对消防、医护等特殊职业者“枕戈待旦即履职”的法律正名,彰显工伤保险制度对生命尊严的实质守护。
小伟于2020年4月1日入职公司担任资料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2024年11月5日,小伟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左手舟骨骨折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舟骨骨折,确认为工伤并处于治疗康复期。
某日深夜,项目工人小刘与工友返回休息帐篷时,发现小徐等三名陌生男子擅自占用该帐篷。小刘称该帐篷是其所在施工队配发并搭建使用,遂要求对方离开。
某日早上,小丽和丈夫、摄影师一同前往商场天台,准备拍摄写真。当时,商场清洁工老李正在使用一种含有强酸成分的清洁剂清洁地面,老李见小丽一行人路过,便指引他们往路旁通过。小丽虽然在听到指引后改变了路线,但不幸的是,她还是在旁边的斜坡处滑倒,被流过来的清洁剂灼伤。事后经诊断,她全身5%的面积被酸烧伤,住院治疗了17天。
企业单方取消“名不副实”的加班补贴,竟被判赔十万余元?此前,本所刘斌律师、邓思茵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终审落槌,本案中,企业将按出勤天数发放的固定补贴冠以“加班补贴”名义,在未经协商情况下单方取消,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违法克扣工资。究竟什么样的薪酬调整会触碰法律红线?劳动者又该如何捍卫合法权益?
阿萍与阿聪原为夫妻,2012年结婚,2013年生育婚生子小杰,2020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杰由阿聪抚养,抚养费(含教育、医疗等)由阿聪全额承担至18周岁。然而,离婚后,小杰实际由阿萍抚养,阿聪未支付抚养费且未履行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