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电信网络诈骗案从犯怎么辩护
【律师简介】刘斌律师,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4401201110694292。系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在册成员、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同时担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聘调解员。自2011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十五年,专注处理金融犯罪、职务犯罪、涉企经济犯罪、知识产权刑事、重大责任事故、网络犯罪等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擅长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审查起诉不起诉、二审改判、再审纠错等关键节点辩护,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其中包含多起二审、再审疑难复杂案件。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是近年来刑事辩护中数量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2026年3月最高检工作报告披露,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电诈犯罪6.9万人;法院审结电诈案件4.1万件8.5万人。2025年最高检又围绕帮信、掩隐案件办理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政策在严打,但辩护空间也在精细化。
一、先搞清楚:你可能不是“诈骗”,而是“帮信”或“掩隐”
很多当事人被抓后公安告诉家属涉嫌诈骗罪,家属吓得不行。实际介入后会发现,很多人只是把银行卡借给别人,或在“兼职”中帮忙转账、打电话。这类行为法律上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罪),而不是诈骗罪共犯。诈骗罪是重罪,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帮信罪法定刑只有三年以下。辩护第一步,就是把罪名定性打准。
二、三个核心辩护点
第一,主观上是否“明知”。诈骗共犯要求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而提供帮助。如果只是出租银行卡、介绍兼职,确实不知道对方搞诈骗,就应是帮信罪范畴。第二,是否属于从犯。即便认定为诈骗集团成员,那些只领固定工资、按上级指令行事、没参与分赃、没参与核心环节的普通业务员、话务员,依法应认定从犯,从轻减轻处罚。第三,涉案金额如何认定,这是电诈案辩护的核心战场。案卷里的“涉案金额”往往按团伙流水总额算,并不等于某个从犯实际参与的金额。律师要把当事人实际参与时段、实际对接被害人、实际分赃剥离出来,打掉无关金额认定。
去年我代理的白云区电诈案,当事人小陈刚毕业,在网上找了份“客服兼职”,月薪六千,干了四个月就离职。整个团伙被端时公安认定涉案金额八百多万。我们阅卷后发现,小陈所在“客服组”只按公司统一话术回复咨询,不掌握实际诈骗剧本;把他入职前、离职后的金额全部剔除;提出从犯、初犯、愿退赃。最终法院认定他实际参与金额八十余万,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问:把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也构成犯罪吗?
答: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出租、出售银行卡是最典型的表现形式。
刘斌律师实务观点:电诈案辩护不要被“诈骗罪”这个罪名吓住。这类案件人员多、流水大、证据庞杂,恰恰是律师精细辩护空间最大的地方。罪名定性、主从犯、涉案金额,三个点任何一个打下来,刑期都可能相差好几年。
刘斌律师,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专注广州地区重大刑事辩护。电诈、帮信案件咨询电话:15989149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