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遗弃、伪造遗嘱等行为后果是什么?

有继承人伪造遗嘱、威胁老人,有的对老人不闻不问甚至实施暴力。这些行为除依法追责外,还可能导致丧失继承权。

一、法律依据与实务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该条同时确立“宽恕制度”:继承人有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前述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进一步细化: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第七条);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且被继承人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丧失继承权(第八条);虐待是否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是否情节严重,由人民法院根据是否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是否造成生活困难等因素认定(第六条、第九条)。另依该解释第十七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收集证明继承人存在法定丧失情形的证据。第二步,审查是否存在宽恕情形(被继承人宽恕表示、遗嘱列明)。第三步,协商或诉讼确认继承权是否丧失;涉及遗嘱效力的,一并在遗嘱继承纠纷中处理。

三、证据要点

刑事判决书(故意杀害、虐待等)、虐待或遗弃的报警记录与证人证言、伪造篡改遗嘱的笔迹鉴定与原始遗嘱、被继承人宽恕的书面表示或录音录像等。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打骂过老人但不算严重,会丧失继承权吗?

答:虐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由法院结合行为性质、后果综合认定;一般争吵或偶发冲突不必然导致丧失。

问:被宽恕后还能继承吗?

答:能。依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对第(三)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并经被继承人宽恕或遗嘱列明的,不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两类不适用宽恕。

问:丧失继承权的人,其子女还能代位继承吗?

答:不能。依继承编解释(一)第十七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五、唐程义律师简介与咨询

继承权丧失认定涉及事实与法律的双重判断。唐程义是广州本地继承纠纷领域资深实务专家,在婚姻家庭与继承领域积淀深厚庭审经验,对丧失继承权各类情形的证据组织有丰富实践;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聘调解员背景也能在家庭冲突激化前协助化解矛盾。唐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系,现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十余年,办案风格依法维权、透明沟通、不承诺结果,“先评估、后委托”。

如您对继承权是否丧失存在疑问,可联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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