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看似是一起常见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案件,但深究其里,却触及了“帮信罪”司法认定中最核心、也最易产生争议的“主观明知”要件,以及如何区分“犯罪共犯”与“受骗群众”的法治难题。作为辩护律师,我们介入此案,不仅是为小丽个人洗刷嫌疑,更是为守护“罪刑法定”与“疑罪从无”的司法底线。
前言:被人闯进家里、先行动手,被迫还击致对方轻伤二级——这种情况下,要坐牢吗?要赔多少钱才能获得谅解?对方开口就要十几万,最后赔了两万五,检察院作对其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从涉嫌故意伤害到成功获不起诉,李晨飞律师是如何帮他争取到这一结果的?一起来看看以下这则真实案例。
案件概况:李某(化名,下同)因涉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被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某拒绝认罪认罚。在辩护律师关远凯介入后,经全面阅卷并参与庭审,辩护人提出本案罪名认定不当,依法应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变更起诉罪名为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为吸引优秀生源,某民办国际学校在其《奖学金方案》及招生宣讲中明确承诺:学生在完成十年级学业后,若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即可获得5万元人民币奖学金:九年级和十年级的校内成绩单年终总评中,至少有七门科目(含体育)达到A*或A;国际大考中,有六至七门科目成绩达到A*或A。
2020年11月,委托人(原告)成功中标被告(某公立医院)的膨宫机、宫腔镜电切系统采购项目,双方签订了总金额为909,975元的政府采购合同。委托人依约交付设备并经验收合格。双方补充约定质保期为3年。2023年质保期满后,被告却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45,498.75元,其理由始终是“已向财政局提交支付申请,等待财政支付”。历经近两年多次催告无果,委托人于2025年9月委托我们提起诉讼。
孩子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家长在心疼之余,也常面临维权取证方面的实际困难。近日,我所毕芷晴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幼儿园儿童在园期间被铅笔戳伤、最终评定为十级伤残的维权案件。我们将以此案为例,梳理在园儿童受伤后的维权路径,包括如何依法取证、主张权利,并最终争取合理赔偿,希望能帮助家长在关键时刻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