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程序近年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形成监察机关调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的格局。当事人和家属往往对程序陌生、顾虑较多。职务犯罪辩护既要讲实体,也要讲程序,两条线缺一不可。
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卷入人员多、证据庞杂,当事人和家属常有“说不清、辩不明”的无力感。其实这类案件的辩护有清晰的路径:定性辩护(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和量刑辩护(数额、地位作用、从宽情节)两条线并行推进。
“我就是借了钱没还,怎么变成诈骗了?”“我只是帮人转了账,怎么成了共犯?”诈骗罪是司法实践中的高发罪名,也是辩护空间较大的罪名之一。辩护的重点,往往集中在数额认定、主观故意和共同犯罪三个维度。
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问:“能不能不起诉?”不起诉意味着案件在检察环节终结,不再移送法院审判,对当事人而言是重要的程序结果。但要明确的是,是否不起诉取决于法定情形与个案证据,而不是“托关系”能办成的。
“检察院让我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了是不是就认罪了?不签会不会判得更重?”这是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现行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但“签不签”从来不是简单的是非题,而要结合事实、证据和量刑协商情况综合判断。
人被拘留了,家属最关心的往往就是一句话:“能不能取保出来?”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等于“没事了”,而是让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的方式暂时不用羁押、随传随到。能不能取保,看的是法律条件和个案证据,不是“求情”能解决的。
